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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8-13 9:30:44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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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一“摩的”驾驶员因对交警做出的处罚不满殴打交警被拘留。
8月11日上午7时25分左右,蓬江区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跃进路消防局门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J95C19的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严重妨碍非机动车道的行人安全。于是,执勤民警上前拦停交通违法摩托车,在核查驾驶证时,发现摩托车驾驶员高某竟有7次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接受处理。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为制止高某继续违法,民警当场告知高某已不能再驾驶车辆,并开出《暂扣凭证》扣留车辆,高某亦在《暂扣凭证》上签了名,但正当民警要把摩托车推走时,高某却拔回了车钥匙,随后又趁民警不备,一拳打在民警的前额上,高某又用头盔猛打民警的胸口和头部,致使民警昏倒在地。此时,高某仍不罢休,用左手叉住执勤民警的颈部,右手用力连击执勤民警头部,致使民警头部、胸部多处受伤,直到蓬江公安分局的民警经过,才制止了高某继续行凶,并把高某扭送到辖区派出所,受伤民警很快被送往医院抢救。
据查,高某在今年4—7月之间的7次交通违法行为中,有6次是被交通民警现场查获的,但高某一直无视法律,拒不接受处理,继续违法。目前,高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发生后,市交管局领导到医院慰问了留院治疗的受伤民警,充分肯定了执勤民警严格执法,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要求认真调查,严惩肇事者,同时,交警部门表示,不会因为这一事件而影响正常的执法工作。交警部门将会继续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苏伟超 黄克强) |
《江门日报》2005-8-13日 A1版 【 要闻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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