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6日,开平市某制衣厂员工关珍文等33人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领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关珍文等33人原为开平市某制衣有限公司的员工,后来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他们被拖欠了工资共42586元。关珍文等人经索要未果后向开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公司依照仲裁裁决支付第一期工资26800元后,余款15786元超期未付,关珍文等人遂向开平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平市法院迅速采取执行措施,使该公司把剩下的拖欠工资款15786元如数支付给关某等人。 图为工人领取工资现场。(文/本报记者 卓国雄 图/通讯员 庞信明 吴健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