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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8 9:34:26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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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开平市自去年9月下旬开始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制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食品安全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试点市场和超市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打造好“食品放心工程”,开平市工商局从今年3月初开始在开平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准入制,到目前为止,城区食品流通领域已经基本实行准入管理,各镇亦有2—3个试点,覆盖该市所有的食品生产和经销企业,涉及个体工商户3423户,超市32家,集贸市场24个,有条件的市场和超市已经配备了食品检测室和信息公示栏。
据开平市工商部门介绍,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制,有四道程序为市民营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具体是在“进货、销货、监管、退市”四个环节上形成有效的安全过滤机制,形成从标准准入、协议准入、索票索证、食品备案、系统检测、全程追诉、联合执法到强制退出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进货环节主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标准准入和协议准入制度,具体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和资料建档制度;销货环节主要健全购销货台账登记制,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监管环节主要实行市场巡查制、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本报记者 伍安平 通讯员 苏丽梅) |
《江门日报》2005-4-8日 A10版 【 开平新闻·潭江视野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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