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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的日渐普及和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加强,旅游局接到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记者从市旅游质监督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接到的旅游投诉呈现上升的趋势。在消费者维权日期间,我们也把关注的目光投到消费者该如何更好地维权的问题。
旅游纠纷主要在三方面
近年来,随着我市旅游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入境游和本地游人数的大幅度的增长,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目前我市的旅游纠纷主要集中在交通、住宿及行程变更等方面。
交通: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车的种类有所变更,以及游客乘坐的航班时间调整等情况。
市旅游质检所的负责人陈天武告诉记者,航班变更及时间调整虽然会给乘客的权益造成损害,但这都是航空公司根据天气情况变更时间或者中途飞机出现故障,不是旅行社和旅客所能控制的,而旅游车货不对板的事情一般出现在大旺季的时候,这就需要游客在出发前和旅行社签订详细的合同。
住宿:旅行社给旅客安排的住宿条件达不到合同标准。
市旅游质检所的负责人指出,这要看情况来处事理,如旅行社与旅游消费者合同约定的住宿标准为二星级饭店,可实际安排的饭店是无星级的,旅行社应退还消费者未发生的相关费用。
行程变更:旅行社未能按照约定的旅程安排游览。
陈天武告诉记者,如果合同内规定的景点都没有遗漏,即使顺序与合同有出入也是可以原谅的,特别是在人挤车多的旺季中,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的顺序,另外,因其他原故而减少或增加购物次数等,也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而引发旅游纠纷。
服务质量不达标为投诉主流
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前几年游客投诉都先找旅行社反映问题,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问题解决了很少报到旅游质检所的。这一两年来,市民的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有时旅行社和游客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就需要旅游质检所来处理。质检所会根据调查结果对矛盾双方进行调解,当依然无法达到统一意见时就会由质检所仲裁。陈天武告诉记者,去年投诉到旅游质检所的个案约有20宗,除了有2宗需要旅游质检所仲裁外,其他的均调解成功。据悉,在旅游质检所接到的投诉中,旅游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占了80%左右,主要争议是旅游行程“货不对板”。
案例一:去年10月,一批市民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游,旅游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提前了,部分景点被取消,自由活动时间不够。回到江门后,游客们就投诉到了旅游质检所。旅游质检所调查后发现,这主要是由某旅行社的地接社方面造成的,经调解,最后某旅行社补偿了部分款项给游客。
案例二:去年8月底,一批游客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北峰山漂流一天游,却因暴雨而中断了行程,游客没有达到漂流的目的,部分游客与旅行社因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而向旅游质检所投诉。后经旅游质检所和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后,旅行社退还了参团的每位游客118元。
此外,有关旅游购物的投诉也有增加的趋势,陈天武说,主要发生在一些超低价团。目前,旅行社行业早已进入微利时代,旅游产品中包含的航班时间、宾馆等级、餐饮标准、门票价格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旅游质量。超低价的旅游产品如果要盈利,就难免要压缩旅游景点参观时间,增加购物点等。因此,参团之前要了解清楚整个行程安排。
陈天武还告诉记者:“其实我市都十分注重旅游质监的工作。近年来,我市旅游部分经常组织旅行社进行讨论及交流,让旅行社知道如何处理与游客之间的纠纷,及时将纠纷解决,为广大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本报记者 朱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