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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7 9:08:56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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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造成银行和财政资金损失20多亿元。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广东省纪委对此案进行了严肃查处。该案涉及党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业及社会人员233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人。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共80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冯明昌等69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1990年以来,冯明昌先后在境内外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南海粤华装饰板材厂等10多家关联企业,均由冯明昌出资、控制,对外统称“华光集团”。冯明昌通过弄虚作假,编造经营业绩,将连年亏损的华光集团炒作成为南海的“明星”民营企业,冯明昌本人也当选为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在这些光环的掩盖下,冯明昌采取各种欺诈手段大肆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从1990年至2003年8月止,华光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等7家金融机构累计贷款1125笔105亿余元。自1994年起,华光集团还通过南海区财政局属下香港某公司代开信用证和向财政局借用资金17亿余元。至案发止,华光集团在7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笔25.86亿元,未归还财政资金7.1亿元。由于华光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相关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造成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的巨大损失。
在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案中,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原副总经理(工商银行佛山市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何伟林等29名国家公职人员因涉嫌收受冯明昌等人贿赂、违法放贷、玩忽职守,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江门日报》2005-1-17日 A1版 【 要闻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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