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开平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的各项工作,一个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呼之欲出。
每年净增就业岗位2300个
按该方案的目标和任务,在“十五”期间,该市每年净增就业岗位23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达到50%以上。2004年底前,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05年底前,基本建成以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立一个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年培训规模超过3000人次;积极抓好劳动力市场及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的建设。至 2007年,全市每年培训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人以上。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延伸到农村乡镇,使农村劳动力输出的数量逐年提高。
一次性发放自谋职业扶持金2000元
该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把创造就业岗位作为投资立项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对国有改制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领取营业执照并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的设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程,在劳动力市场全面开展“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完善就业援助服务制度。
将就业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
市财政年安排10万元(一定3年)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经费。每年培养40名以上创业带头人;对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实施免费创业培训。2005年底前,将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建设为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力争每年培训50人,合格率达8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30%以上。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统一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今年底前完成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工作并分类建档,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切实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和接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基地建设。利用现有的培训机构,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2004年底前,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90%。全市建立3个年接收本地农村劳动力不少于300人的就业基地(企业)。
组织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智力扶贫,市财政年安排劳动预备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智力扶贫专项经费共15万元,其中,落实每年安排5万元专门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学校教育和短期职业培训工作。(本报记者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