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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jmnews.com.cn   2004-7-8 8:10:09  江门日报  评论
 


  4月22日,本报“楼市周刊”B2版曾作了《谁为大厦小业主做主?》的报道,报道了东华一路68号银隆大厦业主与大厦物业管理处的纠纷,引起了广大市民和银隆大厦业主的关注,也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市房产局的指导下,5月30日,银隆大厦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了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住宅)业委会。近日,在原物业管理处提出7月1日退出大厦管理后,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业委会选聘了具有丰富物业管理经验的江门市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一年试用管理,迎来了“新管家”。

  据悉,目前江门市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安人员和相关的服务人员现已入驻银隆大厦,进行相关的服务工作,但由于原大厦物业管理处移交的资料不全,连业主的入住资料等基本资料都没有,给管理带来不便,目前交接工作仍在进行中。

新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意见大

  据知情者透露,银隆大厦是江门市最早实行物业管理的大厦,其开发商是异地市的一家开发公司,以前一直由银隆大厦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后改名为广东华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上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处单位是同一机构,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2年下半年,开发公司完成了开发、销售任务后,退出江门市,原工作人员也作了解聘或辞退,华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时退出江门市的物业管理,即广东华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已不存在。然而,让人费解的是,目前的物业管理处仍一直用广东华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名义经营和收取管理费,而且大厦自落成至今,管理公司或管理处从未与大厦业委会签订过任何服务合约,业主的管理费交给了身份不明的管理者。

  新业委会主任洪开枝则认为,身份不明并非主要原因,管理不当,服务不到位,才是问题的关键。今年以来,大厦接连发生停车场车辆失窃和业主家庭被盗事件,甚至出现盗贼入屋盗窃,业主向值班保安报警,保安竟然不采取任何措施,让贼人从容离开大厦的事件;大厦电梯经常出现故障,没有得到及时修理,影响了正常使用;更让人担忧的是,供整幢大厦饮水用的水池,竟然没有锁,一旦有人怀恨投毒,后果不堪设想。总之一句话,物业公司只管收费不管服务质量,业主十分不满。

新聘物业公司:

交接工作有难度,有信心解决

  接手银隆大厦物业管理的江门市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在接受银隆大厦业委会的邀请后,也考虑到接手后会面临种种问题,之所以敢于接手银隆大厦,一方面是为银隆大厦业委会成员的诚心而感动,觉得银隆大厦的业委会真正代表了银隆大厦业主的心声,是真心实意为整个大厦服务的,另一方面则是考虑到公司以前在管理兴南小区、新南小区时积累了不少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接手银隆大厦既是对公司的挑战,也是机遇,希望能通过接手银隆大厦,树立公司的形象和品牌,为江门物业管理树一面旗帜。

  关经理表示,目前刚接手时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困难,相信凭着江门市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丰富经验,终会一步步将矛盾解决。

记者手记

  据了解,目前在深圳等发达地区,几乎每个小区都成立了合法的业委会,而在我市,真正按照合法程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还很少。不管银隆大厦的“新管家”是否交接成功,旧管家是否从此退出,此事都透视出我市业主的维权意识正逐步加强。同时也透视出我市物管水平还不高,要使我市物管水平上台阶,作为服务者的物管公司,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为业主当好合格“管家”,在管理过程中倾听意见,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才能避免同类事件的发生。

相关链接:

业主有权“炒”物业

  去年9月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范了业主大会的运作,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了业主大会是小区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执行机构。强化了业主的监督权和管理权。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就可以选聘或“炒掉”物业管理企业。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经过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文/图 陈祺伟 梁丽琴)


《江门日报》2004-7-8日 B3版 【 楼市周刊·房地产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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