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在市区从事非法营运搭客的“摩的”司机被查后,第二天当他乘坐另一辆“摩的”又被查的时候,他竟趁人不备将一名稽查队员打伤,结果被治安拘留7天,并赔偿伤者全部医药费。
首犯:推倒车辆欲纵火
14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市区专项整治“摩的”执法队伍在人人乐购物中心门前路段执勤时,发现苏某驾驶车牌为粤JGJ45X摩托车搭载乘客。执法队员上前截停,要求其出示有关证件,苏某没配合检查,并弃车抗拒处理。其间,苏某突然大吼一声:“烧了它!”。并将停靠在马路一边的摩托车推翻在地,汽油随之洒满一地。苏某见状,立即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欲点火燃烧。所幸执法人员眼明手快,及时将其推离现场,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展。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下,苏某最后还是承认了错误,接受处理并向有关管理部门作了书面检讨。
再犯:猛拳袭向稽查员
1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专项整治“摩的”执法组人员行至中旅门前路段时,怀疑一辆车牌为粤JMW98X的男装摩托车是“摩的”,于是要求司机出示有关证件接受检查。执法人员同时发现“乘客”正是14日上午接受处理的“摩的”司机苏某,于是要求苏某配合取证工作。然而,苏某不但不配合,反而谩骂执法人员,其间苏某突然挥起拳头打向一名队员的胸部,致该队员受伤入院。
后果:治安拘留7天并赔药费
事件发生后,专项整治执法组人员将苏某移交属地的堤东派出所。该所接案后迅速展开深入细致的取证工作。该所认为,苏某拳打执法人员的野蛮行为,严重妨碍了执法人员履行正常公务。最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作出治安拘留7天处理,并赔偿伤者全部医药费。(本报记者 黄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