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前:“新十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
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了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继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之后,我市去年9月公布了“新十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2005年1月1日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凡未取证的生产企业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到所在地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申证手续。已于今年1月1日实行QS安全质量认证这一市场准入制度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食品被称为“老五类”,而此次启动QS认证的食品为第二批,称“新十类”,它们分别是: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包括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
我市已启动市场准入认证工作
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我市在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已从去年9月1日起分阶段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启动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市十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强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经审查批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加工食品。凡在规定的期限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从事上述十类食品的生产加工。经销单位不得进行销售。违反者,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首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5家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将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醒新十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意,凡未认证的迅速办理申报手读。
我市五家企业产品已获认证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首批获得新十类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名单,我市共有五家企业产品榜上有名。这五家企业及其产品是: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白砂糖和赤砂糖、鹤山市华山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瓶装饮用水、江门新会区古兜山矿泉水的瓶装饮用水、江门市南泉矿泉水厂有限公司的瓶装饮用水、广东嘉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饼干。 (本报记者 吴耸)